起重机“十不吊”原则

哈喽,大家好。今天我来向您讲说起重作业“十不吊”的原则。

(一)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。 

(二)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。 

(三) 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。

(四) 多孔板、积灰斗、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。

(五)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并堆放整齐。木砖、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,叠放不齐不准吊。

(六) 楼板、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。

(七) 埋入地面的板桩、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、随着的物件不准吊。(八) 多机作业,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,无安全措施不准吊。

(九)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。

(十)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。请各位新老用户严格准守!


推荐

  • QQ空间

  • 新浪微博

  • 人人网

  • 豆瓣

取消
技术支持: 君和品牌创意